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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租本人以合同形式租他人茶园,三年有余因另一位合作者延付租金,(后由我全部付清

租本人以合同形式租他人茶园,三年有余因另一位合作者延付租金,(后由我全部付清 租本人以合同形式租他人茶园,三年有余因另一位合作者延付租金,(后由我全部付清,有十几人余漏)而导致第三人无故与租金余漏之人签属合同。从而侵占原属于我租的所有茶园,并合伙本地地头蛇每曰在茶园看守,不让我以及我请的工人入内打茶。于2015年秋季开始侵占。向政府多次提起,却都没解决。约估损失20几万。(全年收入,再无其他收入)我是一个农民,上有80几岁老人四位,下有一个成年儿子20岁(无业)还有15岁女儿高一,三女13初二,小儿子8岁二年级,妻子体弱多病,无法外出打工,唯有这一个生活来源!!!我没有会过书什么也不懂,急救!!!!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重庆)
提问时间:2016-03-19 18:4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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