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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爷爷奶奶有三间老房子,有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二儿子接替了爷爷的工作在单位上班

我爷爷奶奶有三间老房子,有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二儿子接替了爷爷的工作在单位上班 我爷爷奶奶有三间老房子,有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二儿子接替了爷爷的工作在单位上班,家里的房子和宅子给了大儿子,女儿给了钱补偿,后来老房子村里统一建楼进行拆除进二层商住楼,大儿子人先余爷爷奶奶去世,大孙子出资建的楼房,但房产证上是爷爷的名子,后来名爷在2003年去世奶奶于2016年去世,这样的情况如何确定产权?是否属于遗产?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山东-聊城)
提问时间:2016-03-19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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