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故意损毁他人财物
故意损毁他人财物 甲方2亩地中的1亩被乙方以两袋化肥的成交价偷卖给丙方,村干部协调解决后通知丙方不得再继续种该土地。可丙方因不服气而损毁甲方地里的玉米,并继续赖着在那1亩地里种下甘蔗根。甲方在通知丙方数次仍无果后,拔了丙方的甘蔗根。双方起冲突,丙方将甲方农用工具损毁后还报警,派出所查明事实后骂了丙方就离开。现丙方又损毁甲方甘蔗,甲方损失超过五千元,且丙方撒泼耍赖阻止甲方将地推成田。甲方报警,本想解决农作物被损毁的事,可警察联系司法局、土地局的人协商后,说要把甲方的2亩土地以四六开划分给甲方和丙方,甲方不同意。因为土地问题村干部已对甲乙双方合理解决(没有签下协议书),有纠纷的是甲丙两方农作物被损坏的问题。请问甲方应怎样保住自己的土地?哪些法律条文能帮助到甲方?派出所说土地在解决之前不让动,可又拖着不解决,现在甘蔗播种时期快过了,甲方想迅速在地里种甘蔗。请问可以强行播种吗?问题有点多,烦请详细解答一下。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可里可乐(云南-德宏)
提问时间:2011-10-06 1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