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还未好,还需要治疗,是否应该做劳动能力鉴定
应当做工伤鉴定,是否出院尊医嘱,单位说一年后不负责医疗费没有法律依据。
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以鉴定为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协商不成可直接提起劳动仲裁维权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说了很清楚了我抄给你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由原单位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 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期一般12个月,延长不得超 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