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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离婚时一方的贷款谁来偿还

离婚时一方的贷款谁来偿还 丈夫开了一家电脑店,法人是我的名字,今年5月份左右先后在两家银行做了一个10的贷款,一个是45万,45万的这份贷款以我的名字,他朋友的房子做抵押。
1、请问,离婚时这两份贷款由谁支付?
2、还有我有五张信用卡总计5万左右在他手上使用,离婚时他如果不还款的话需要我来偿还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ruoer1……(福建-宁德)
提问时间:2011-10-06 12:13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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