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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解谈判

业务员应该要承担什么责任?

业务员应该要承担什么责任? 由于国内工厂公司的邮箱出现问题,导致国外客户把余款汇错银行,并且已经追不回了。
   客户在汇款的时候没有向工厂的业务员确认过,工厂也不知道邮箱出现了问题,被人利用他们的邮箱地址以工厂的名义发了骗客户变换银行账户的邮件去国外。

     最后双方经过协商决定由客户承担70%的余款,而工厂承担余款的30%,并规定当客户将70%的余款汇入工厂贸易代理的银行账户上,
并查收到账后,工厂必须马上将提单寄给客户,以便客户提货。双方还将此解决方案做成了纸质的协议,双方各留一份。 
工厂的老板签了字盖完章后,协议就寄出给客户,让客户签字盖章。客户收到协议后立即将约定好的70%余款汇入了工厂贸易代理的账户,也查收到账了。
但是,当工厂业务员在请示老板是否寄出提单时,老板不同意寄。 不管怎么沟通还是不同意,并且要求客户将剩下的30%也打过了,才放单。
客户怕工厂方面到时候又反悔,于是不同意继续汇款。
国外客户在国内国外都有货运代理,而国外的代理才是主要的货运人。真正的海运提单(船东提单)其实在国外代理那里,工厂手里的提单只是国内货代签发的提单--货代提单。货代提单并不能提到货,要拿到船东提单才能提货。 所以工厂没有寄单,客户也是有可能提到货物的。


如果最后业务员有没有寄单出去,老板都要业务员承担这个30%的损失,应该怎么做呢?
而且, 在这种情况下,业务员可以寄单吗?如果寄了,要承担什么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ulu5(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1-10-06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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