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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车在房山区黄管屯为了避让前方车辆,导致自己发生事故撞树,交警责任认定对方百分之30责任

我的车在房山区黄管屯为了避让前方车辆,导致自己发生事故撞树,交警责任认定对方百分之30责任 我的车在房山区黄管屯为了避让前方车辆,导致自己发生事故撞树,交警责任认定对方百分之30责任,我百分之70责任,我在车祸中受伤,住院15天,在家静养40天,对方保险公司说有票据的理赔,没票据的不理赔,我的误工费,营养费难道就都没有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北京-房山区)
提问时间:2016-03-17 15:03
已有1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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