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离婚,女方提出,男方不同意,女方坚持离婚,,会怎么办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可起诉离婚,一般男方不同意一审不判离,第二次起诉一般就判离了
你好:离婚自由,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前提条件是双方均同意离婚,而且对孩子抚养和财产分割都没有争议。如果协议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法院起诉离婚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重婚/有配偶与第三者同居/家庭暴力是法定的离婚事由之一,如果你有证据证明或是对方承认了这一事实,法院就会认定你们的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没有和好可能,会判决离婚的。
你好,那你就坚持离婚的
你好,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你就只能是向法院起诉离婚了,需要你写诉状两份,准备结婚证,身份证,向法院起诉。
你好,法院一般不会判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