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请问夫妻签订的生孩子的协议有效吗?

请问夫妻签订的生孩子的协议有效吗? 部分内容:夫妻已育有三女,但念在公婆及丈夫对儿子的极度渴望,夫妻双方协议最多再生一个(不论男女),不得强迫妻子引产,更不得再以生儿子为由为难、逼迫妻子,妻子身体已大不如前,若不能再生育了,也不得为难妻子。如违反本条,需净身出户,子女全归妻子,并承担子女抚养费等违约责任。若让她人代为生育的、与她人发生一夜情或同居的,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并赔偿妻子伍拾万元人民币,此条中与他人发生一夜情或同居的,对妻子同样适用。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ingji……(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6-03-17 14:23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