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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企上班上班时间早十到晚十 上一休一,二月份工作需要休息时间经理要求让去加班早10到晚10

在国企上班上班时间早十到晚十 上一休一,二月份工作需要休息时间经理要求让去加班早10到晚10 在国企上班上班时间早十到晚十 上一休一,二月份工作需要休息时间经理要求让去加班早10到晚10,连续加了五天班 填写加班单经理已签字,二分月主管给少排公式了不但要三月份补回来,就连续我加班的五天直接给我低公式了,都没说一声,发工资当天一看情况不对,找行政  行政人员告诉我用加班低公式是得到经理的批准,请问我该怎么办?国企公司经理这样办事合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北京)
提问时间:2016-03-17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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