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这样的三方事故如何定责?
这样的三方事故如何定责? 9月30日晚11点几分,雨夜,月黑风高,我在南梧路西到东方向,即市区往五村岭方向,在厢竹快速环道入口十几米处,旧货市场门口,被一辆轿车强行超车,为避让它,我急忙往右打方向,忽然听到“嘭”的一声响,就下车察看,发现右后门边和右后车身,(右后门以后)尾灯,碰上一辆拉潲水的机动三轮车的车头左前边。机动三轮车右边的路面斜停着一辆长城哈弗,哈弗驾驶员车门是打开的,他站在车门的边缘,三轮车的驾驶仓右边的钢骨就刮到哈弗驾驶员,把他剐到三轮车下面,导致颅骨骨折。。我想请问一下,机动三轮车是车头和我的车发生刮擦,也就是说我的车头已经过去了,机动三轮车车头和我的车尾相刮,是他的责任还是我的?或者二者兼有?责任比例几比几?长城哈弗斜停在路边,他孩子下车尿尿,他在车门边等待,他算违章停车吗?他有责任吗?我为了下车察看情况,没去追堵那辆别我的车子,一是因为当时急着看现场,二是它没有剐到我,象这样没有剐蹭的避险,会减轻我的责任吗?我的责任会是全责吗?谢谢有心的律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xfn(广西-南宁)
提问时间:2011-10-04 2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