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朋友被打伤 伤情鉴定不服
朋友被打伤 伤情鉴定不服 朋友在家被人带三个黑社会的人翻墙进去打伤,伤情鉴定当地的法医被买通,对方是医院系统的人,首次鉴定是轻微伤害,我们不服要求去上一级鉴定,但是对方在上一级医院也认识人,法医要求给我们指定的医院就是他认识人的医院并说必须他来指定,请问这样合理吗,到了上一级医院的法医鉴定科,法医对重的地方只字不提只说很轻的地方,出的结果还是一样,这样的情况下面应该怎么办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eud1058(山西-太原)
提问时间:2011-10-04 1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