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谈判
发现被盗电脑之后
发现被盗电脑之后 前天逛电脑城,在一商家发现我一周之前被盗的电脑,于是报警,随后警察将机器及店主带回,让我回家拿发票。拿发票会公安局之后被告知已下班,让明天过去。次日过去,让我将发票留下,回去等电话,原因是店主没有过去。我买的也是二手电脑,收据和机器上的标签完全吻合,以前被盗之后也有到公安局备案,这还不能证明是我的电脑吗?为什么不能直接给我呢?难道店主一直不去,公安局就一直不给我电脑吗?遇到这种情况我改怎么办?需要等几天,法律上有没有时间限制?我可不可以通过向他们上一级的领导部门反映问题,或者其他的一些方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ingzh……(陕西)
提问时间:2009-09-30 1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