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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律师,你好!我帮别人咨询一个问题,有一农村妇女,离婚二十多年了

刘律师,你好!我帮别人咨询一个问题,有一农村妇女,离婚二十多年了 刘律师,你好!我帮别人咨询一个问题,有一农村妇女,离婚二十多年了,户籍一直留在前夫那里的,土地也就没分拔开,也就没有单独的土地使用证,再婚后与户籍所在地相隔胜远,就沒去管理土地。几年后,生产队没取得她同意,擅自把她那份土地划拔给了别人。最近四五年,由于那地方受到开发,土地自然就被征用了,全部都分到了钱,可她一分钱不得,可生产队说,国家规定人走三年后,土地就可划给别人了,可国家明明规定三十年不变,我想咨询一下刘律师,法律到底是怎么规定的,谢谢回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重庆)
提问时间:2016-03-15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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