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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规划我的私房要拆迁应怎样给我补尝

城镇规划我的私房要拆迁应怎样给我补尝 我是84年由招远齐山镇来招远罗峰办南炉村落户,自己于86年经村镇两级批准盖了房孑,分了地和菜园,参加南炉村生产队劳动和各种活动,现在城镇规划要拆迁,村里每户补尚两套房,说我是后来落户的不享受本村待迂只给补尚一套房,请问他们这种做法对吗?我认为我应和其它村民同等补尚标准,请问我应怎样维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erK5890(山东-烟台)
提问时间:2011-10-03 06:14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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