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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国企职工请假,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对吗?

国企职工请假,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对吗? 我爱人原是国企职工,后请假三个月出来后在私企工作,也建立了劳动合同关系,既与私企签订了劳动合同,私企也买了保险。但原单位一直未要求返回原单位工作,爱人也一直在原单位缴纳各种社保,也就是说爱人自从在私企就业后就买了两份社保。前段时间中断了原国企社保的缴纳,国企要求爱人解除劳动合同,爱人要求经济补偿,国企不同意。国企说要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迟迟未解除,前几天又打来电话催促爱人协议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单位这样做有没有法律依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爱人不能同两个单位同时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但原单位一直未催促爱人回去上班,并缴纳了社保,是不是等于默认了爱人建立两个合同关系?
原国企是从95年开始买社保的,之前工作了七年视同所缴,如果社保从原单位转至现单位,那7年视同所缴的社保并没有相应的资金在社保账户内,转至现单位后,是不是等于少缴了7年的社保?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雪落大漠(四川-乐山)
提问时间:2011-10-02 21:5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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