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关于淘汰落后产能关闭小企业的专项资金问题
关于淘汰落后产能关闭小企业的专项资金问题 a,b,c三人在本村办了一个小型造纸厂,其中a为本村村支书,b,c分别为本村村民。本造纸厂无任何合法手续,一上级领导d指使a、b、c三人以不当手段骗取资金。a、b、c三人每人平分各得30多万元,d的具体数额不明。现在d已经双规,正在调查之中。但a是在伪造手续中签字之人,即伪造手续中法人代表。a的所得30万元已经上交。请问,这种行为是如何定性?a应该得到如何的判决?a的具体刑期有多久?是否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rd182(河南-开封)
提问时间:2011-10-02 0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