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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公安局是否存在受贿?

公安局是否存在受贿? 滋事者将很重的桌子用力推倒至我身上,我右手前臂有明显红肿,存在酸疼肿胀的感觉,使不上力,虽未伤至骨头,滋事者也已赔付医药费,但我要求他赔偿我心理及身理上的损失,并遭到他的拒绝,后陪我同去的领导对我说让我在家休息算3薪(国庆),我才同意在调解书上签字,如果我领导未能如他所说,我是否可以继续向滋事者追偿?还有就是公安局进行此类调解是否收取费用?为什么我看到滋事者给他们钱?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行贿?我受了伤没有得到任何补偿貌似是我活该?警察到底是为人民服务的还为钱服务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07427……(江苏-无锡)
提问时间:2011-09-30 23:4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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