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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暖漏水 泡了楼下 没有私自改装 第三个供暖期 请问责任怎么划分

地暖漏水 泡了楼下 没有私自改装 第三个供暖期 请问责任怎么划分 房子是2009年交的房,13年年底入住,13年当年第一次交的取暖费开始供暖,13 14 两年都没问题,15年年底供暖一段时间以后发现地板气鼓,开始以为是地板质量问题,后来找了商家才知道是地暖漏水,于是找物业,物业以第三个取暖期过了保修期为由拒绝修理也没上门查看,无奈,为了自家地板白天关晚上开,后来家里老妈说去楼下(我家三楼)看看,人家家里漏水没,于是去敲门发现楼下没人,于是又找到物业,让他们给二楼打电话通知回来查看一下,物业当时答应了,后来二楼也没来过人,以为二楼家里没什么事。直到16年,旁边单元的二楼反应家里漏水,后来查明从我家漏过去的,物业才开始重视,来我家查看,然后通知了我单元的二楼,发现家中已泡,物业开始推脱自己没有任何责任,但是二楼一直找我,我问下,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补充一下,地暖是我们还没进去住开发商就铺设好了的,我没有任何的改造或者改动。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sunhai……(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6-03-12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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