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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慌称原借条怎么处理,如何维权?

对慌称原借条怎么处理,如何维权? 我有位朋友在sw公司上班,由于工资低他提前一月向该公司申请辞职。在该公司时他曾借2000元在借款后的两月内已从工资中扣除,当时便向会计要回原借条,该会计说这张借条已撕了。该借款人没有亲自拿回这原借条。他辞职后,该公司也没有说他曾欠过该公司款。该员工另到别处应凭录用,又因原用公司老板与现凭公司老板熟,他们相互擦耳后,我的这位朋友就没被录用。一气之下,我这位朋友就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Sw公司克扣员工的问题。经仲裁裁决该公司负责承担该员工工资补差和向人事劳动局缴纳该员工的养老金,该公司在超裁决生效期10多天拒不执行。该公司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又经法院审理维持原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超期后拒不履行。该公司又拿出他说已撕掉的借条说他欠该公司2000元并诉到法院。这类问题怎么处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王雄锦(贵州-毕节)
提问时间:2011-09-30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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