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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内容求解)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内容求解) 办法中其中有一条原文是这样的:
   因煤炭开采形成采空区、火区或按照开采规划两年内将成为深陷区的各类土地,执行本办法表五收益补偿标准。补偿面积以实际丈量面积为准,一次性补偿8年,8年期满后不论开采期限长短再续补8年,两次补偿后未达到永久征收标准的一次性按永久征收标准补齐,同时增加永久征收总金额千分之一的利息。
我的问题是:在以上条款中,假如按永久征收算出是10万元,而按收益补偿8年两次共计是8万元,那么剩余2万元是在第二个8年补偿的款的基础上一起付还是要等到第三个8年再付?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womeih(内蒙古-鄂尔多斯)
提问时间:2016-03-14 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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