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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房屋纠纷

房屋纠纷 律师先生你好,我父母于2001年买入二手房一套,总价8100元,(从第二方手中购入,我父母等于是第三方),于本月与房主协商房屋过户(由于当时经济困难,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房主提出要求补偿,协商未果,对方提出按8100元的20%银行利率收回房屋,我方不同意,

我想请问 1、如果起诉到法院,我方能否有胜数的可能,

         2、针对赤水现在的政策,如果超过11月的截止日期,二手房交易税达到20%,这部分我方能否可以让对方适当补偿。

         3、现在房产证在我手里,如果法院宣判我方败诉,对方是否以市场评估价格来将房屋收回去。

         4、我父母于第二方所签得转让房屋是否有效
         5、我方可否请求法院支持房屋过户的要求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王元梅(贵州-遵义)
提问时间:2011-09-30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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