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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开给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我们认证了,税也报过了,过几个月税务局告诉我们对方作废了这张票,请问对方

对方开给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我们认证了,税也报过了,过几个月税务局告诉我们对方作废了这张票,请问对方 对方开给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我们付了钱,也认证了,税也报过了。过几个月税务局告诉我们对方作废了这张票,让我们去补缴税款,请问对方是否要承担相应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李惠红子(安徽-合肥)
提问时间:2016-03-10 11:08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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