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农村的,想在距人家房子正前方20米处建房,可人家不让建,说是挡了他房子
你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物权法》第八十九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如果你建的房子妨碍了他家房子的通风采光,对方是有权阻止你建房的。建议与对方好好沟通,协商解决,也可咨询建设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