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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司机只赔偿受害方自己出的医药费合理吗

肇事司机只赔偿受害方自己出的医药费合理吗 事故发生后,因受害者伤势严重,先送入医院,随后几天,交警勘察现场,经调查,肇事司机无照,车子未过户,马路上有血迹,有目击证人,证词是【司机在乡村马路快速驾驶】导致少女撞伤,医院证明伤者出现大脑出血,脚腕骨裂伤,脸部一寸裂口,住院期间肇事司机出医药费一万八就不再出钱,没办法只好受害方出医药费,受害方花费一万三做了接骨手术,在骨头里放了钢针,但是交警不扣留轿车,并且肇事司机开着车子,任然逍遥法外,交警拖这案子不解决,随后推脱案子到法院,可是法院迟迟不开庭,直到案子拖了一年,法院作出判决,判肇事司机赔偿受害方三万,天啊,骨头里的钢针还未取出,取钢针的花费加上受害方自己出的医药费,只赔偿三万这合理吗?请律师参考一下,肇事司机应该赔偿受害方多少才算合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马秀玲(青海-西宁)
提问时间:2011-09-28 23:01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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