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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

请问各位律师,我要求法院不宜采信该公证遗嘱!你们觉得胜算如何?

请问各位律师,我要求法院不宜采信该公证遗嘱!你们觉得胜算如何? 你好!我父亲跟人“老少恋”再婚后,立下遗嘱公证,把他所有财产留给再婚对象,后迁居海南直至去世……

父亲去世前已患老年痴呆症。值得一提的是,在海南时父亲一边拿着每月上万、每年13个月的高薪离休工资,同时居然患上包括“重度营养不良”等一长窜本该是因为家庭经济拮据才会患的“穷人病”,而且父亲的再婚对象当时在海南医院一直在冒充我父亲的“女儿”,她在医院里把父亲申报为“退休人员”,她想让医院以为,这是因为我父亲的家庭经济拮据才会得这些病,另外,该女人在我父亲刚去世尸骨未寒就再婚了。而且该女人在起诉状中胡编乱造我父亲办理遗嘱公证的事实理由(有证据)!

对照我父亲遗嘱公证的内容是:“我与某某某(再婚对象)相亲相爱、相依为命、夫妻爱情比海深”!“婚后生活幸福美满,夫妻感情深厚”“妻子某某某多年来一直关心和照料我的晚年生活,无微不至,她待我胜过对待她自己的父母,并将继续照料下去,直至我去世为止”……

当年受理该遗嘱公证的公证处认为:公证遗嘱的“效力当由人民法院判别确认”。既然父亲再婚对象此间的所作所为,已彻底背离父亲办理上述遗嘱公证的前提和初衷及美好想象,由此确定当年我父亲是受骗了,任何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父亲去世前已患老年痴呆),生前都不会希望自己所立的遗嘱公证是被人欺骗和利用的。请问各位律师,我要求人民法院不宜采信该公证!你们觉得胜算如何?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chen17……(上海)
提问时间:2016-03-09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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