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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离婚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离婚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男女双方因感情不合,有一3岁的女孩,在男方家抚养,女方起诉离婚,法院第一次没有判离,现在女方去男方家想把孩子接回来带几天,男方全家不肯,男方母亲会把孩子抱了躲起来,男方甚至动手打女方。男方会发短信给女方,若要离婚,不许看孩子,孩子跟女方没有任何关系。

请问
1.男方以上行为是不是触犯法律,威胁女方,没有离婚就剥夺女方的探视权抚养权。
2.在法庭上,女方可以把男方以上所做所为作为证据提交法庭吗?法官会不会把这个做为证据,考虑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3.男方发短信给女方,同意离婚,那第二次起诉时,法院一般会判离么?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yellow……(江苏-盐城)
提问时间:2016-03-09 09:02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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