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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打架伤人的刑事责任

打架伤人的刑事责任 甲方一人为开店做生意的,一天有五年青人(已成年)从的士车上下来,其中一人乙认为甲方看了他,就踢甲方两脚,还对甲方亮出了刀来威胁,甲方一时冲动进店拿了根警棍出来打乙,另外和乙一起的四人看到了,其中有一人就说打操家伙,群抠甲方,有的拿凳子打甲头部,而乙则拿了把匕首刺了甲方五刀,一刀在胸部侧面,有一寸多长,医生说如果再深点就刺到肺了,一刀在臂部,有2厘米宽,把根大血管刺破了,止血不住,后去医院才把血管接上,止住血,一刀在背部靠近颈部,另还有两个小刀口在另一手臂上大约各有一厘米。那五个打人的青年中有两人是一个月前因其他事有过拘留才出来有案底的人。请问如果公安机关抓住他们判刑的话,最多和最少会判几年,几个人分别为什么责任?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sweetm……(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1-09-28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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