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后的判决能否在申请再审
答:原则上是不能
理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定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第16条:最高人民法院再审裁判或者复查驳回的案件,再审申请人或者申诉人仍不服提出再审申请或申诉的,不予受理。
一、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 是上诉而不是再审。
二、如果在上述情况下,经过上诉,对二审判决仍可以申请再审。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不好意思,这几天出差在外,解答迟了,请见谅。原则上不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