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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我离婚时,老公给我的房子,后来法院又判给了银行,现银行能拍卖

我离婚时,老公给我的房子,后来法院又判给了银行,现银行能拍卖 我与前夫88年结婚,92年建房,93年前夫用该房屋的土地证抵押向银行货款,98年我与他在民政办理离婚,因小孩8岁我养,他便同意将房子也给了我,99年银行给他发了《摧款通知书》本息30万,01年法院封了我的房屋,我移居它处,时房屋估价为13万,03年法院将房屋判给了银行,现银行还说要将该房屋拍卖出去,我能阻止得了吗?从法律角度,这房屋我还有份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Xs5324(福建-厦门)
提问时间:2011-09-28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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