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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追讨

赔偿问题

赔偿问题 2004年法院已判决被告的房屋、物品价值95.900元归原告所有,还请债务,期间被告不知去向,但因城市建设的有关要求,被告的房屋、物品被城建部门拆除,但原告没有得到应有的补偿。
   请问此问题应该怎么解决。向什么部门提出申请?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王敏乐乐(内蒙古-锡林郭勒盟)
提问时间:2011-09-28 09:36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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