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上班要求交押金,离职后不全部退还怎么办?

上班要求交押金,离职后不全部退还怎么办? 我08年还未毕业时被唐山某集团录用做财务人员,当时集团招聘人员给我们一张纸,上边写着要求交3000押金,如果工作不满一年要扣700培训费。2月17日我们先去滦县培训了5、6天,然后被分配到北京某汽车销售公司任出纳。当时交3000块钱时收据上写的是“培训费3000”。到北京正式上班是2月25日,但签订合同日期写的是08年3月1日。09年6月30日我写了辞职报告离职。
    现在遇到的问题是集团不肯把3000块钱全退给我,说要扣700.我已经干了一年多了,凭什么要扣呢?就算从我拿到毕业证把毕业证给他们算起也够一年了呀(我08年7月1日发的毕业证,09年6月30日交的辞职报告)。现在该怎么把钱要回来呢?公司这样做违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nn443……(河北-唐山)
提问时间:2009-09-26 16:08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