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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纠纷

手术致输尿管损伤是否追究医院责任?

手术致输尿管损伤是否追究医院责任? 一次开腹手术,手术中失误造成输尿管损伤,医生当时就发现了,做了修复处理,术后21天拔出该修复处的引流器,患者没有任何异常,感觉其修复良好,患者和陪护人员因此在医院多住了几天(住了21天,正常7天最多14天可以出院)。请问这样的情况是否可以追究医院的责任?如果追究的话能获得怎样的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rosna……(内蒙古-赤峰)
提问时间:2009-09-26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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