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按揭购买的房屋可以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吗?
按揭购买的房屋可以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吗? 甲(男方)与乙(女方)原系夫妻关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按揭购买了房屋一套,后双方离婚,房屋约定归男方所有(离婚协议民政局盖章确认),银行按揭款由男方归还。现男方与丙方再婚,甲方与丙方协商,同意将上述房屋约定为甲方与丙方共有,并申办公证。在公证过程中出现一个问题,虽然甲方与乙方离婚协议约定该房屋归男方所有,但因该房在按揭之中,无法变更产权,产权仍然为甲方与乙方共有,请问甲方与丙方约定该房屋共有可以办理吗,是否违背法律法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953505……(四川-眉山)
提问时间:2011-09-27 1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