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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律师,您好!有个问题咨询,我和老公是二婚,老公与前妻时,有一个孩子判给了女方

刘律师,您好!有个问题咨询,我和老公是二婚,老公与前妻时,有一个孩子判给了女方 刘律师,您好!有个问题咨询,我和老公是二婚,老公与前妻时,有一个孩子判给了女方,离婚协议上写明老公要支付生活学杂费每月500元到孩子满18岁为止,孩子18岁时考上大学,我们将费用提高到每月2000元,现在孩子23岁了,还在上大学,我们经济条件有限,已经付不起了,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6-03-06 17:40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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