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合同问题
合同问题 我于2000年到某家公司当保招聘工,2008年以前合同是一年一签,2008年开始就以新劳动法,开始两年一签,但是在2008年签合同之前让我们签了一张自愿终止合同,我们公司的员工迫于不签终止合同就不续签合同的威胁下,全部都签了终止合同,但是今年9月我所在的公司要把我们所有的招聘工全部转到另一个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下,在转到另一个公司之前要我们招聘工又签一个自愿终止合同,公司就以他先终止合同,同意赔偿给我们违约金,但是只给我们2008年到2011年每年赔偿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违约金赔偿,不知道公司这样做合不合理,如果合理,那我们2008年以前的工龄就得不到赔偿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RV4415(重庆)
提问时间:2011-09-26 2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