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
婚后财产纠纷
婚后财产纠纷 在我们没离婚之前共同借给我哥哥50000元,借条上写的每月偿还1000直到还完为止(从2007年1月-2011年2月)。还款过程中见我哥还款压力过大我和妻子商量每月改为还500,没列字据,只是口头协议。后遇婚姻不幸我们在2010年9月离婚。之后和前妻商量之前的协议不变,他也口头答应了。之后一直每月500还至到2011年7月。后来前妻一纸诉状告到法院说我哥违约还款,要求他连本带息归还。我出了庭说剩下的余款在2010年6月我已全部收回,我的答辩请求是,50000元是共同债务共同财产,我也有权利收取,她已收取债务的27500元,剩下的23000应该归我所有。在离婚协议上我们对这一债务没有明确,只是说双方财产分割完毕无债务纠纷。对方律师就以我没离婚之后我还在继续履行还款和离婚协议无债务纠纷为由,说我已放弃债权。债权应归原告前妻一人所有。我想问我应该怎样维护我的权利。
望能明确答复。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天の崖(上海)
提问时间:2011-09-26 1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