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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几年前,我在深圳上班,办了一张信用卡,卡上消费了3000多,后来回家乡了,也一直没钱还。一个月前,我又来到深圳上班,没几天,银行找到我,还不准我走,说要把欠他们的一万多元钱还请才能走,当时还把我手臂弄伤,我向他们解释,我也想有钱时把这钱还上,但现在确实没有,以后我会慢慢还清。可银行说,国庆前要是不把钱还上,他们就要告我信用卡诈骗罪!请问这样构成诈骗罪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12527……(广东)
提问时间:2011-09-26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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