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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咨询

租房合同咨询 我租了一个房子 通过中介A签订合同从2009年4月20日到2010年7月20日的,到2009年10月7日我由于有事情要离开,所以把这个房子通过中介B出租了,房东也在场的,所以通过中介B写了一个协议书说合同到2009年10月7日结束,房东退我余下的钱和押金,我已经付了6个月的钱,也就是付到1009年10月20日,所以按理房东要还我押金和余下13天的钱。但是在第二次出租的时候,房东说他付了中介费,要我出,我想怎么有这样的道理,首先这个我都跟中介B说好我不出的,如今他出了是不是不关我事。我是不是理应收到余下13天的钱和押金。

协议书已经写了  内容大概这样
经过协,原来的租房合同到2009年10月7号结束,我搬出房子,房东退我剩下钱和押金。    然后双方签字。
这里我要问下是不是我没有收到钱,我就可以不搬出房子,原来的合同继续。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xgcss(上海-杨浦区)
提问时间:2009-09-25 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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