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家庭房产继承问题
家庭房产继承问题 我出生在农村,家中兄弟姊妹六个人。我上有一个姐姐、两个哥哥、下有两个妹妹。1976年农村规划建设,这期间只有我和一个小妹尚未成家,当时两个哥哥相继分到了宅基地,不久我也分到了一处(我的宅基地户口上有:我祖母、母亲、我和小妹)我们哥三都是用祖辈的财产分别盖了各自的房,我盖的房子房证是我的名字,1980年我接替父亲的班去了外省工作,1983年小妹成家1987年才将户口迁出(她婆家在城市)。1998-2008年我的父亲、祖母、母亲都相继过世。2009年春,国家占地,我和一个哥哥的房子在征用的范围内,得到经济补偿。我从自己的补偿款中拿出部分,分别给姐姐和两个妹妹每人两万元。但是小妹妹嫌少,她说当年分宅基地时有她的户口在内,想要和我平分补偿款,烦劳律师给予法律指导;
1) 我小妹妹的要求是否合理合法?
2) 我接替老人的班就不该得此补偿款吗?
3) 小妹觉得老人未留有遗嘱,她认为当年是借用我的名字立房证。她想从这一角度起诉我,这种说法合理吗?
4) 我怎样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
谢谢律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665544……(吉林)
提问时间:2009-09-25 1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