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客户不付款,不提货,害我司重新退货货物,造成的损失能否向客户追讨?
你好,你们完全有权利向对方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对于国际贸易在合同方面并不是一定要求对方签字盖章的,只要双方达成了一致的意思表示就成立合同。这方面英美法系与我国的合同法的理论有区别。你们有胜诉的把握,如果需要可以直接与本律师联系面谈索赔的事宜。
你好,当然可以追讨了。
需要提交的证据有:双方之间的合同;你们已经发货的证据;
你们可以可以依法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要求其赔偿损失。证据有合同、货运单据、提单等等
可以要求赔偿。但是赔偿的证据、诉讼都比较复杂。若在国内打官司,国外法院不会给予执行;若在对方国家打官司,费用高昂,能否打赢也很难料。
建议:不要打官司,吃一堑长一智更好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