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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本人与妻子(精神病患者)离婚后的一些问题?

本人与妻子(精神病患者)离婚后的一些问题? 本人与妻子(精神病患者且已育一对子女)离婚后,一审判决离婚,财产房屋各半,经济补助每月一千元;而二审判决离婚,房屋归我所一方所有,经济补助每月两千元 且财产判27万给对方;她住在其父母(监护人已70多岁)那,这种情况合理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某柯(福建-福州)
提问时间:2011-09-24 20:52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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