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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提出离婚,男方刁难怎么办

女方提出离婚,男方刁难怎么办 婚后男方借30多万高利贷用于赌博,之后在女方不知情的情况下辞去工作,在外闲逛,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其父母要求女方交代儿子自交往至结婚期间所有工资去向,婚后工资卡在女方手里,但是卡上经常没有钱,男方借口单位拖欠推脱,而且自订婚结婚期间,几乎所有开销都是男女双方共同负担(包括订婚宴的宴席酒水,拍结婚照,婚庆司仪,购置衣物家饰等等),男方家长几乎没有拿钱出来,男方有权要求女方列出清单吗?交往以后钱都是一起用的,当时没有详细记账,现在怎么办? 像我这样的情况起诉离婚要多久?另外嫁妆是在领证后买的,可以全部拿回来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ian-z……(江苏-泰州)
提问时间:2011-09-24 11:44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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