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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面转让咨询

门面转让咨询 你好,我租了一间门面租期二年,房租一千四一月,已交了一年房租。我与房东的合同上有写乙方在租期内不准将租用权转让他人,确实有必要转让,要能过铺主同意,租期未满,乙方自行退铺,如果租金余额在甲方处,可退还余额租金,乙方物品可搬走,但不得动铺内一切设施。如有违规或不执行本雷德条款等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但开了四个月因有事我想转让,但房东却说要转租金要涨到一千七八,比旁边都贵得多,别人听了都不敢转,我想不经过房东直接转让给别人,但又怕房东知道后就终止协议。请问房东这样涨价合不合理?我与房东签的这份合同合不合法?我直接转给别人,甲方可不可以终止协议?如终止协议那我的转让费要向谁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NwM6975(广东-揭阳)
提问时间:2011-09-23 20:50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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