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权益
货运站 法律责任问题
货运站 法律责任问题 我9月19日发了11件货 从牡丹江到绥阳 20日到的
我21号去取货之后 货站却说 货已经被人拿走了,不是我本人去拿的。
现在东西丢了, 货站却不承认负责 互相推脱
我有发货票据 请问货站有什么责任 是不是该找他们赔偿 或者用什么法律手段追回货物。
:货站负责人 说了,叫我爱上那告就去那里告。
货并不值几个钱 如果 起诉什么的 是不是费点事????
在说,有人去拿货 也不留个电话姓名 看看身份证什么的? 直接就被人取走了。。。。
刚刚给他打过电话 给我一顿骂 这个是不是该起诉他 或者是报案?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258258……(黑龙江)
提问时间:2009-09-24 0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