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已签署居间协议 (房屋买卖合同),卖房想违约
已签署居间协议 (房屋买卖合同),卖房想违约 如题,已付给卖房10万元定金。由于房价上涨过快,卖家欲违约,但是只双倍返还定金不能弥补我的损失,但是我想继续履行合同,我是否可以起诉申请总房价20%的违约金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rianD……(上海)
提问时间:2016-02-29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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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海律师 VIP2016-02-29 16:58
如果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则可以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根据具体情况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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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签订居间协议,还未正式网签的话一般只会支持双倍返还定金。
追问:除了居间协议,另外还有房屋买卖合同,共3联,只是未签署《上海房地产买卖合同》,但合同中有规定违约方最高赔偿20%总房价的条款。
这样还只是居间协议么?
回答:你可以主张20%,但是法院一般是不会支持的
追问:现在房价高涨,违约成本这么低,那岂不是要违约成风了么
回答:你可以多付定金,或者早签正式合同的
追问:一开始我也这么认为。但是我所知道的在深圳和北京朋友遇到同样违约案子现在均按照房屋买卖合同中规定的20%总房价作为违约金。在上海我身边没有这样的案子,所以不清楚。但我想法律不应该因地而异吧?
回答: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后可以主张违约金,你仅签订居间协议,你如果有异议,可以到事务所来咨询,15年判决下来的案子我可以给你看看
追问:按照你的说法,我们签的房屋买卖合同就是无效的,这个看法确实不能认同。
回答:我和你说的你不认同,你就向法院起诉要求履行合同或者20%的违约金就行了,这个没什么好争的,法院会依法判决,到时候自然清楚
追问:嗯,是的,谢谢你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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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签订了定金协议,一般只双倍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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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双倍返还定金,如需律师介入可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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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键你要看你们签了哪些协议。有需要可以跟我联系。
追问:已签署居间协议和房屋买卖合同,但未签署《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范本合同)
回答:这个也是有效的。可以要求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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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三方居间协议格式文本中已有20%违约金条款约定,请自己研看。
追问:是的,有20%违约金的条款。这个条款生效是否需要签署《上海房地产买卖合同》?
回答:如果需要,又何必在三方协议里再做约定,原先是没有这个条款的,毁约的多了,才会有此条款的产生。20%合理与否,关键在于房价上涨幅度如何?三方居间协议能否替代房屋买卖合同,取决于内容是否已具备房屋买卖的关键条款。如果现金流没什么问题,尽可能要房子。
追问:现金流没有问题,我是想要继续履行合约并买下房子。我签订的价格是245万,现在卖家欲和别人签到330万。这个上涨幅度会带来什么结果?
回答:尽快起诉吧,这个没什么可以犹豫的,毕竟于对方而言,获利所得与违约成本对比,违约还是值得的。
追问:谢谢您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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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则可以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根据具体情况要求赔偿损失。
追问:对,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回答:如果是主张解除合同,一般是双倍返还定金,能够证明损失的,可以主张赔偿损失。目前情况下,主张继续履行对你比较有利
追问:谢谢您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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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依照合同主张违约金,违约金过高的,法院一般会适当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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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已经签订买卖协议,但是未签定正式的网签文本依然可以要求继续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