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和朋友合伙开了家店,但是作为别的公司的分公司,合伙协议有效吗
和朋友合伙开了家店,但是作为别的公司的分公司,合伙协议有效吗 和朋友合伙开了家店,但是用的别的公司的品牌,不是加盟也不是挂靠,我们没有自己注册公司,而是以别的公司的分公司形式存在,我朋友是分公司的负责人以及财务负责人,我们共同出资,独立核算,自负盈亏,那么我们私下签的合伙协议有效吗?如果有效,那么合同细节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吗?如果没有法律效益,那么如何才能保障自身的经济权益?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6-02-29 1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