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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単职工股份分配政策
集体単职工股份分配政策 我父母亲于1956年私营经济改造创建城关百货合作店,属集体单位。父母亲在单位工作到退休,母亲退休后于1996年病故,父亲退休后于2010年病故,父母亲的工龄都在三十年以上。现在所在单位清偿了各种债务和费用,并解决了职工劳动保险,2011年单位按其剩余资产给每个职工:包括90年后进单位的职工都按工龄量化配股,而且所配股份可以继承、因我父母亲病故单位就没有给我父母亲配股。特请咨询不给我父母配股的相关政策。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ingch……(四川-绵阳)
提问时间:2011-09-22 1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