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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追讨

借款人以没有实际得到借款为由不还钱

借款人以没有实际得到借款为由不还钱 2014年12月,本人通过担保公司借给魏某100万元,到期后,魏某以没有实际得到借款为由拒不还本付息。魏某通过担保公司给我出具了借据、借款合同、公证书、收据、还款计划、房屋抵押他项权证书,我把款打给了担保公司会计个人银行卡。担保公司承认没有打给借款人,愿担责。可是,担保公司没有任何资产可供还债。我该咋办?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李先生570……(河南-商丘)
提问时间:2016-02-29 00:0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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