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银行保险

贷款到了,收到公安局和银行劝告书,我会负刑事责任吗?

贷款到了,收到公安局和银行劝告书,我会负刑事责任吗? 某公安局 中国人民银行劝告书
某某: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某支行办理小额贷款,属于信用商业性贷款,你于2009年5月18日在本银行办理贷款(本金69832.1元,利息6688.98元,逾期罚息3344.49元)已逾期。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某支行已于2010年10于22日正式将逾期用户抄于公安机关进行报案,为进一步确认所列用户是否属于恶意拖欠,特对你予劝告:请你务必在2010年11月10前道该银行办理还款事宜。对贷款后携款潜逃:未将贷款按用途使用而挥霍:使用贷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改变贷款用途用于高风险经济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改变贷款用途:有能力履行还款,无正当理由拒接还款:提供虚假的担保申请贷款,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等,公安机关将依法立案侦查,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我们是三家商家联名担保贷款,我没有违反上面 一样,服装店亏30多万,其余两家已还清,现领低保度日,请问我会承担刑事责任吗?我应该怎样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ongya……(四川-德阳)
提问时间:2011-09-21 05:32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